权属登记
——初始登记
  ——变更登记
遗失补证
司法协助过户
他项权利注销登记
 
 
 
 
   
   
   
   
   
   
   
   
   
   
   
 
 

 

 
办事指南
业务名称:
权属登记(初始登记)
业务流程:
现场勘察,领取房产测绘报告→提交要件,申请受理→缴纳登记费用→(三区房管所内部复审、审批)→(登记台帐)→领取登记结果
收件内容:
1、测绘资料(原件);
2、土地使用证或土地使用证明(原件和复印件);
3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(原件和复印件);
4、房屋竣工验收资料(原件和复印件);
5、申请人身份证件、证明(原件和复印件)。
办事期限:
自受理登记之日起五个工作日。
承办部门: 阜阳市房产局三区房管所
联系电话:  
收费标准:
种类 登记费 证书工本费 缴费人 收费依据
住房 80元/件 经济适用住房登记、房屋坐落(名称)变更登记、权利人名称登记,减半收取。

核发一本房屋权属证书免收。
向一个以上房屋权利人核发房屋权属证书时,每增加一本证书,加收证书工本费 10 元。
补(换)领证书每本 10 元。

申请人(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的,向登记为房屋权利人的一方收取)

国家发展改革委、财政部发改价格( 2008 ) 924 号。
2008 年 5 月 1 日起执行。

非住房 550元/件
注意事项:

1、新建的房屋,申请人应当在房屋竣工后的 3个月内向登记机关申请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。
2、申请人为法人、其他组织的,应当使用其法定名称,由其法定代表人申请;申请人为自然人的,应当使用其身份证件上的姓名。
3、共有的房屋,由共有人共同申请。
4、申请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民事行为能力的人,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申请。
5、申请人可以委托代理人申请房屋权属登记。代理人申请登记时,除向登记机关交验代理人的有效证件外,还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交申请人的经过公证机关公证的书面委托书。
6、、集体土地上的房屋转为国有土地上的房屋,申请人应当自事实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登记机关提交用地证明等有关文件,申请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。
7、申请人逾期申请房屋权属登记的,登记机关可以按照规定登记费的三倍以下收取登记费。

相关表格
下载:
阜阳市房屋初始登记申请表(下载请点击右键目标另存为)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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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主办单位:阜阳市房地产管理局   电话:0558-2518033
     承办单位:阜阳市房地产市场产权监理处 传真:0558-2295429
       阜阳市房地产信息中心  电话:0558-251767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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